清朝常德府兵制考
《府志》本府〈武陵县附郭〉
守备一员 总理一卫,屯政掌印,左汉右满,俸银每年二十七两三钱九分四釐,薪银每年七十二两,蔬菜、烛炭八两,案表家伙八两,心红纸张八两。书办、门子、快手、牢役、伞马夫等,工食通计,年终共银二百二十二两九钱九分四釐,此酌定经费额数也。至于内奉裁减,书办名数等项不悉详,扣数目以俟,后复焉。
千总三员 其俸薪,书办、门子、牢役、伞马夫共银一百一十五两九钱六釐,本卫奉例一名员,今裁。
拖沙喇哈番二员 应袭原驻入銮仪卫,改驻常德卫,各食俸银八十八两。
经历司一员 其俸薪等项共银一百五两九分六釐,今并缺俱裁。
《桃源县志》
演武场 在县东门外半里,
操演民壮,一百七十名。
团堡 在上下坊设立,兵器未定数。
冷铺 在上下坊设立,火夫遇夜看守。
按冷铺之设,本为巡警。明末,多为奸猾侵占,民壮之设,本防寇,盗亦止,供勾摄、差遣之用,又市棍包揽,人少数多。故武备废弛,近演武场、团堡、冷铺,俱废。
《龙阳县志》顺治十一年,增设洞庭水师副将一员,原驻湘阴三峰窑,是年,移龙阳。
康熙九年,安插投诚,海兵于县东龙潭桥等处,开垦荒芜田地,另名建阳村,欲籍为民嗣,遭吴逆变乱,迁徙不定,故迄今尚未起科。
《沅江县志》沅邑,僻壤,在洞庭。西㲼,湖沟逶迤,渔艇出没。四郊尽白芦、荒草,居民落落晨星。有文事必有武备,有疆隅要害,必有资于防禦。明常德卫委点哨官,分哨防守,即以本卫千百户,充其选至。皇清废卫,哨官亦裁。乃于县治设水塘三,属龙阳水师营;设旱塘二,属常德协镇,营旱汛,一驻县市,一驻毛角口,耑管旱路。在县防守仓库,县治在乡防禦,四乡九保,各委百总一员。论季践更水塘,一驻白沙,冬移驻富池,一驻大神潭,一驻瓦石矶,耑管江湖。防守巡汛三塘内,二塘皆常德境、洞庭湖界;惟瓦石矶一塘,为长沙协镇交界之所,龙阳水师营,以瓦石矶为顶塘。长沙协镇营,以八字哨为顶塘;适中有彭池港,为交界会巡之地,前此互诿不决。至康熙二十四年,立界牌于港口。二十五年,又奉委署常德府张檄、益阳知县邸仲、沅江知县顾智公同踏验彭池,确为适中之地,奉宪文两,营汛防乃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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